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例【全文】(7)

政策改革2018-08-16王华老师

四、组织实施

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过渡工作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民办学校人员过渡工作按照档案归属地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扎实做好过渡阶段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审查,保证质量。各地要认真做好过渡人员的审查工作,对申请过渡人员的任职资格、聘任情况等相关资料认真查验核对,防止借过渡之机违规聘用、突击聘用、超岗位聘用等问题发生。各地、各有关单位在材料审核时应与完善高中级职称评审数据库和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数据库统筹考虑,切实加强职称基础数据库建设。

(三)规范程序,把握重点。各地要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过渡办法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规范程序,稳慎实施,加强协调和沟通,妥善处理好过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四)严格时限,按期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集中精力,积极行动,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工作于2016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

附件1.河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

2.河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渡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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