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全省各地配套幼儿园建设进度并不一致。但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各地在出让土地时就必须按当地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将配套幼儿园建设提前规划好。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里的行动节点:各地要在2016年年底前超前谋划区域学前教育布局。
问:《办法》要求已建成的住宅区,需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补足配齐学前教育设施。但不少老小区此前并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用地,这个问题如何破解?
答:各地可以利用旧城改造、老小区拆迁等来落实老小区配套幼儿园布点规划,或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将空余校舍优先改建成配套幼儿园等办法。
对于这些已建成的住宅区,各地教育、国土、建设、城乡规划等行政部门会组织检查其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情况。
问:配套幼儿园建起来了,师资力量能否跟上?
答:《办法》要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是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幼儿园硬件设施的建设只是建立幼儿园的第一步,教育部门对幼儿园的师资配备、保育教育、安全卫生都有具体的规定。省里也鼓励新建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采用“名园+新园”等方式建立普惠性幼儿园。
目前各地在建立新的公办幼儿园时,举措各有不同。例如杭州等地,采用集团化办园来保障幼儿园的办学质量。也有地方推行选派优秀园长、骨干教师去新幼儿园任教,同时指导新入职年轻教师的“老带新”办法。而为了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浙江省也推出多项举措。除政策优惠和资金奖补外,教育部门还会派驻优秀公办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并开展教师培训。
而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今年,我省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要达到85%左右。我省还通过逐年提高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配备比例、扩大师资来源、强化教师培养培训及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等举措,切实推进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问:除了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如何让农村孩子也享受优质普惠性幼儿园资源?
答:《办法》要求的编制学前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包括农村,而推进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也是《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目标。
农村幼儿园仍存在办学条件差、师资水平不高等问题。省里正在积极推行城乡共同体、强弱结对帮扶等模式,大力引导和鼓励城镇优质幼教资源向农村地区延伸,到农村设立分园、教学点。目前还采用委托定向培养等方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