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是本着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进行的?
答:《实施办法》的起草制定,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党章为依据,落实中央和省委对巡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总结我省开展巡视工作以来形成的好经验,学习借鉴各省市先进做法,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政治巡视,着眼于强化对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在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政治性。对巡视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予以强调,如在指导思想中强调了巡视工作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对省委巡视工作对象、范围和重点内容、领导责任、被巡视党组织的整改责任等,按中央要求予以重申。二是坚持法定性。严格遵循上位法,不超越《巡视条例》的规定,维护党内法制的统一。如省委巡视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方面,严格按《巡视条例》的规定执行。三是坚持操作性。对《巡视条例》中规定比较宏观、比较原则,而实践中又需要细化的条款,《实施办法》结合实际作了进一步细化。如,要求“省委组织部明确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协调配合巡视工作”、“被巡视党组织设立巡视工作联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明确规定7种具体情形需要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巡视移交事项的办理、巡视整改督查等进行了细化。四是坚持创新性。对近年来,我们按中央和省委要求,实行的一些创新性的做法,在《实施办法》中予以明确和规范。如向上级党组织、向被巡视党组织前任主要负责人反馈巡视发现的问题、向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有关巡视情况等做法。
问:请您谈谈《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答:《实施办法》遵循《巡视条例》体例,分5个板块,共7章、48条。第一个板块为第一章“总则”,明确巡视工作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二个板块为第二章“机构和人员”,规定巡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巡视人员构成和条件。第三个板块为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规定巡视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权限以及工作程序。重点突出了巡视对象和范围、巡视监督内容。巡视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省委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政府各部门(单位)、省政协机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级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视监督的内容是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第四个板块为第六章“纪律与责任”,强化巡视机构、被巡视党组织以及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的纪律和应承担的责任。第五个板块为第七章“附则”,规定巡视工作经费保障、解释权、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