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3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新条例相比于2009年7月发布的旧条例有诸多变化:副省级城市“四大班子”主要负责人纳入中央巡视组巡视范围,可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首次明确将“专项巡视”写入条例,巡视组组长不再戴“铁帽子”……
一、巡视对象有何变化?
将副省级城市纳入中央巡视组巡视范围
新条例对巡视对象作了重新界定,扩大了巡视范围,将副省级城市纳入中央巡视组巡视范围。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将“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明确写入“总则”,使“全覆盖”成为“刚性”要求,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表示,新版条例对于巡视范围的上述重新界定,意味着中央巡视组的利剑将指向副省级城市,以及省级地区的检法部门、党中央部门、人民团体,“这些巡视范围的重大突破,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巡视‘全覆盖’真正落地”。
“对全覆盖再提要求,能够起到治病树、拔烂树、扶歪树的效果,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质。”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中央反腐的决心、定力以及成效是有目共睹的,反腐败斗争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前进不能退缩。
二、巡视内容有何调整?
着力发现“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新版巡视工作条例,紧扣中共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概括,对巡视内容作出较大调整。
新版条例明确规定,要求巡视组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贪腐方面的问题,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贯彻八项规定方面的问题,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
李永忠表示,旧版条例划定的巡视内容,强调的是“情况”,例如要求巡视组重点监督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等。新版条例则是强调“问题”,要求巡视组着力发现存在的各方面问题,“问题导向指向性更强,重点明确,更有利于巡视制度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