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营改增政策问答(3)

政策改革2018-08-03才子老师

(三)不符合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按规定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备注】根据现行增值税管理制度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营改增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500万元的营改增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纳税人自行向其主管国税机关办理

五、对劳务派遣行业,营改增后国家给予哪些扶持政策确保该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

答:根据营改增税收政策规定,劳务派遣行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劳务派遣行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六、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高速公路以及其他收费道路、桥、闸的通行费能不能抵扣增值税?如果能,是不是必须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

答:根据现行营改增税收政策规定,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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