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电商的解读(2)

政策改革2018-11-26才子老师

缺乏线下体验是短板

一些在线上做得风生水起的电商却反其道而行之,开始开设实体店,这种经营线上布局线下的现象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2014年10月,亚马逊开设第一家线下实体店;同年11月,淘宝与京东也几乎同一时间迈出线下布局的第一步,分别开设了"会员体验厅"和"京东帮服务店"。实际上,国内外已有许多电商早已开始布局线下,因为电商有其先天不足之处:一是无法给用户带来更好的产品体验,二是电商一直致力于解决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当传统的零售商也开始"触电"之后,电商不仅没有了优势,反而因为线下体验的短板,感到了竞争的压力。这些现象也对我们炒得很热的政采电商化提供了冷思考的要求。

法律制度有待健全

解决政府采购的"豪华采购"、"天价采购"、"暗箱操作"等问题,不是简单地引入电商就能解决,最重要的还是制度建设。在《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十二年之后,《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也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相对于采用哪种采购模式来说,这或许是更为重要的。因此,电商化的尽快发展也需要法律制度的尽快跟进。

虽然一些地方早就已经布局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很多地方也正在跃跃欲试,有统计数据表明,政府采购的电子化程度不超过30%,而县市一级政府采购的程度更是未超5%。可见,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扩大发展亟需解决以上几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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