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抗通胀的问题上就非常强大,这制度特别抗通胀。你想啊,没有资金积累,不用担心保值增值,现收现付,一辈压一辈的,那可不抗通胀嘛~但是他已经不适合于这个时代了……
我国历史上只有国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有养老保险,农民没有,当时也没有私企。所以78年104号文件的时候,国企和事业单位是同一个标准的,都是退休的时候按工龄发给70%~90%的工资。后来私企越来越多,私企没有保险,国企有,这就是第一个双轨制。97年的时候统一,但又创造出了企业和事业的双轨制——企业养老金替代率被降低到了40%、事业单位替代率依旧保持原来的80%。现在终于改革了,由于加入了12%的缴费,大概的意思就是想把替代率统一拉平到60%。其实改来改去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和事业都不要得便宜卖乖,最苦的还是农民和下岗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