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车改革方案解读(2)

政策改革2018-11-18三水老师

可保留执法执勤车辆部门:

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司法(含监狱劳教)、农业、林业、食品药品监督、交通(海事)、工商、地税

保留比例分别为

省级40%

市级60%

县(市、区)级70%

组建公车服务中心

车改后,省、市、县三级将分别组建公车服务中心、应急调研接待用车、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等平台,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交通补贴有多少?

省直机关最高1690元最低500元

省直机关设四档(每人每月):

厅(局)级1690元

处级1040元

科级650元

科员及以下(含机关工勤人员)500元

设区市不少于五档:

各设区市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及层级划分,原则上不少于厅(局)级、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及以下五档。同一设区市实行统一的补贴上限标准。各设区市之间相同级别的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按照中央规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总支出比改革前低7%以上。我省在公务交通补贴层级上为全国各省最少,补贴标准为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

公务交通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

已经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地方,要根据此次改革的要求重新规范调整标准。公务交通补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

(设区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车辆采取车、牌分离方式拍卖,牌号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各类保险随车。

公开拍卖底价以鉴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为基准价,车辆实际成交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基准价,处置收入抵扣相关税费后,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司勤人员如何安置?可竞聘上岗、内部转岗等

对司勤人员安置主要采取竞聘上岗、内部转岗、允许提前离岗创业、解聘并做好经济补偿以及就业服务等方式解决。

保留公车如何处置?设尾号为G的专用号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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