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市环保部门在资金拨付车主后三个月内将黄标车报废和补贴情况报市经贸信息部门。
第十二条黄标车提前转出本市奖励补贴申请及审查程序:
(一)车主到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转出手续。
(二)车主携带以下资料到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申领补贴:
1.载明车辆转出信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验原件);
2.身份证(验原件);
3.车主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验原件,要求在本市开户,需提供开户行及支行信息);
4.单位机动车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
5.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留存原件)、车主身份证(留存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
6.车主可委托深圳市二手车流通协会推荐且经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备案的二手车经销公司代为办理黄标车提前转出奖励补贴申请,需提供车主委托代办的黄标车买卖合同(留存原件)、车主身份证(留存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
黄标车买卖合同约定补贴资金拨付给二手车经销公司的,需提交二手车经销公司银行账户(验原件,要求在本市开户,需提供开户行及支行信息)。
(三)市环保部门在受理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资料的审核并将符合补贴资金拨付条件的资料报送市财政部门。
(四)市财政部门在收到市环保部门审核合格的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合规性复审,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环保部门账户。市环保部门在收到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8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车主或车主委托的二手车经销公司。
第十三条追加补贴申请程序:
(一)车主在本办法有效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到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办理追加补贴申请:
1.身份证(验原件);
2.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留存原件)、车主身份证(留存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
(二)市环保部门在每个季度前两周内对受理资料进行集中审核,并将符合补贴差额资金拨付条件的资料报送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在收到市环保部门审核合格的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合规性复审,并将补贴差额资金拨付至市环保部门账户。市环保部门在收到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差额资金拨付给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