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人岗相适能力,包括专业水平和专业工作经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授权在省公务员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应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和面试命题专家组,负责面试命题工作和面试具体实施工作。
(五)考察
经面试后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实行量化考察,考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察工作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统一部署,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具体实施。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要求设计量化考察标准,制定考察方案。考察方案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经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审批、省公务员局备案同意后,予以组织实施。。
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3人以上组成,其中须有1名纪检监察人员,1名相关业务专家。考察组应进行实地考察,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同时依据考察方案、考察标准和考察结果,评定应聘人员的考察成绩。
(六)总成绩排名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与考察成绩相加之和。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考察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考察结束后,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总成绩按体检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经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审核确定并报省公务员局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体检工作。
在省公务员局和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指导监督下,体检工作由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授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参照全省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规定执行。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经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研究同意后予以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由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另行通知。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体检结果研究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审核确定后,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九)审批
公示期满后,在公示期间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研究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经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审核确定、省公务员局备案同意后,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