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发布最新消息(2)

政策改革2018-07-07李天扬老师

释疑:为何追溯到2016年10月1日实施?

很多人不解,这个文件今年3月才制订,怎么追溯到2016年10月1日?

记者了解到,这实际上是对今年1月公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延续。今年1月公布的养老金并轨决定中,明确卡死年限: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了解到,由于养老金并轨实施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追溯到几个月之前实施,从执行角度看并无难度。

也许有人产生疑问:2016年10月1日起退休人员如何发放养老金?据省人社厅有关人士介绍,由于并轨具体方案还有待国家的确定,所以,目前广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待遇仍按照老办法执行,也就是按照退休前工资的85%-90%发放。

据介绍,在养老金并轨具体方案实施后,广东将对2016年10月1日与实施日之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照新规定调整,严格遵循“多退少补”原则。

不过,据介绍,从目前国家出台的系列措施,包括提高公务员基本工资等方式来看,至少近10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含职业年金)不会降低。

强制建立职业年金弥补改革后待遇差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这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多层次、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高度重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上世纪90年代初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就提出要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经过多年不断的改革探索和实践,企业职工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已初步建立并取得一定发展。2008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启动后的几年时间内,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同时,做了大量的摸底测算工作。2016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在此基础之上,《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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