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生命和力量源泉在民众心里,公民的宪法意识才是宪法得以实施和实现的根本保证。无论是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还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前提是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宪法观念,让宪法文本进入千家万户。而这也正是立法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所在。在宪法日里,通过开展各种参观、纪念和宣传活动,让民众亲身触摸宪法,感悟宪法,在抽象的宪法文本与具体的权利自由之间搭建感性联系。这样,公众不仅了解宪法的历史和民族追求自由民主的精神,更能体验到宪法对于个体权利的尊重。而这种感性认识,恰是形成人人尊重宪法、信仰宪法、守护宪法的心理基础。
卢梭有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打开了宪法走进生活的一扇心灵之门,其意义或许不光是一种仪式上的安排,也不局限于理念传播上的塑造,同时也是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作铺垫,甚或这本身就是一种宪法实施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