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宪法日 强化宪法意识(2)

政策改革2018-11-28三水老师

  总而言之,国家宪法日是我们建设法治国家势在必行的一个重要举措。宪法的生命和力量本质上来源于全体国民对它的深深信仰和至高尊崇。而只有宪法深深地根植于我们全体国民的心中,它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出应有的良好作用。卢梭指出的,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宪法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设立宪法日让宪法从文本走进生活

  设立国家宪法日,打开了宪法走进生活的一扇心灵之门,其意义或许不光是一种仪式上的安排,同时也是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作铺垫,甚或这本身就是一种宪法实施的体现。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审议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拟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开展宪法意识、宪法观念、宪法权威的宣传教育活动。

  早在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从那时起,每年12月4日都会确定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其中有6年的主题都与宪法直接相关,比如增强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成为宣传日主题的关键词。与全国法制宣传日不同,此次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以决定草案的形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之后便成为一项国家立法,其意义非比寻常。

  放眼世界,根据本国的文化和传统,设立纪念宪法的纪念馆或宪法节日,是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目的都在向社会传播宪法精神,用宪法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公民责任。例如,西班牙将当初公民投票通过民主宪法的日子定为国家的宪法节,这一天议会两院都会开门纳客,让公民亲密接触民主政治的核心要地。丹麦在宪法日里到处悬挂起国旗,公民悠然自得地坐在草地上享受宪法为他们带来的自由权利。这些仪式化的节日活动,印证了一句经典之言:宪法是一个无穷无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语言。它是前代人留给后代人的宝贵遗产,是整个民族精神的流淌。

  中国现行宪法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宪法,她蕴含了华夏儿女的共同心声,凝聚了中华民族的最大共识,是决定中国未来走向的最高法。刚刚结束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说明在治国理政的根据中,将更加注重宪法的地位和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宪法的权威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宪法知识在社会上的普及程度还不高,人们对宪法及其所包含的精神、价值、理念认同度不够,宪法的作用主要局限于宣示层面,对国家生活的引领和规范还需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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