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依宪治国包含哪些内容?
李步云: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包含哪些内容?现代宪法的三条原则就是民主、法治、人权。
具体到我们国家,1999年,依法治国写入宪法;2004年,保障人权写入宪法,首次将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提升为法律概念;之后又讲民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进一步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协商民主制度和完善基层自治制度。
这三者的关系,应该是以法治来促人权、促民主。民主是最难的,法治最容易接受,人权又比较敏感。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先搞好法治,再搞好人权,进而推动整个制度的改革。
依法治国从提出到成为治国方略
凤凰网:您1979年曾发表一篇文章《要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就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最终上升为治国战略的过程是怎样的?
李步云:1979年我在《要实行社会主义法治》一文中,从历史背景、理论依据、观念变革、制度更新四方面,全面论证了我国应该提倡依法治国的方针。这篇文章发表后,有了争论,一派意见说法治好,人治也好,两个都要,不要否定人治;还有一派说法治和人治都不好,都不要提,只提社会主义制度就可以了。
后来有了一个转折,1995年1月,江泽民的领导班子第二次学习法制知识,提出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我是这次课题组成员之一,当时我建议把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制改成治。因为法制仅仅是法律制度的简称,而法治与人治对立,是指法律在社会中被赋予崇高的地位,包括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在内,所有人都必须遵守。
这次讲课后,党的文件和政府文件开始提依法治国。党的十五大上,通过党内民主程序正式将依法治国写入党的文件,成为党内共识。1999年8月,李鹏负责第三次宪法修改,这一次修宪的最大亮点就是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了宪法,从而将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
82宪法确立幕后
凤凰网:您曾参与并见证了1982宪法的起草过程,请您讲讲82宪法起草幕后,哪些内容是存在分歧的?最终又是如何确立的?
李步云:当时中央书记处办公室需要一个法律方面的人才,社科院法学所领导就推荐了我。我于1980年7月至1981年7月在那里工作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