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五大体系。这五大体系可以把依法治国的目标分成两个层次。一是国家之法,包括立法、司法、守法等方面;二是党内之法,明确提出了用党内的法规体系治理党员,并通过治理党员来达到依法治国。
围绕总目标和五大体系,公报明确了依法治国的6项重大任务: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社会建设、法治队伍建设、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等。刘小冰说,最能体现依法治国从方略变成方案的是,公报在法治建设的关键点上取得了一些突破。
这些关键点恰恰是长期以来人们对法制工作抱有怀疑或畏难情绪的主要原因。比如说,我们国家的审判司法体制,最关键的问题是地方化、行政化、神秘化。地方化即法院基本上是属地设置;行政化就是法院管理体制是行政管理体制,院长、庭长说了算;神秘化,就是很多东西信息公开不够,老百姓不知道司法审判的运作过程。这‘三化’对我们国家审判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尤其明显的是行政审判,就是民告官案件。刘小冰说,这次公报在这些问题上有所突破。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巡回法庭虽然不等于巡视组,但有巡视组的作用和功能,方便老百姓打官司。
再比如,不按照行政区划设置法院,力度也非常大。由此,民告官的案子,地方就干涉不了或者干涉小得多。法院也敢受理,敢立案,敢判。还有一个突破就是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这也是长期以来困扰司法的一个难题。他说,以前一些领导干部为官一任祸害一方,祸害完了拍拍屁股走了。现在是终身追责,可以有效督促政府行政人员依法履职。
推进重大决策法治化最具震撼力
四中全会公报确定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确立了五大法治体系建设,部署了六项重大法治建设任务。这标志着依法治国将进入到实质性的具体实施阶段,一系列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将会全面推进。南京市社科院城市发展研究所所长朱未易研究员说,四中全会出台的若干战略和举措亮点纷呈,招招切中问题要害,其中推进重大决策法治化的表述内涵最具震撼力。
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