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改革的关键(2)

政策改革2018-11-28王华老师

  所谓事务官,是指文官或官僚,强调其职业或专业特点,其任职原则是在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况下,通过考试而进入公务员队伍,实行常任制,终身雇佣。其主要职能是执行公共政策。当然,目前在大多数国家,公务员也参与或独立制定公共政策,其辞职或被辞退依据公务员制度的相关规定。

  相比西方公务员制度,中国并未设立政务官与事务官相分离的制度,而是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将国家公务员级别分为十五级,从最低的办事员到国务院总理。白智立表示,中国公务员可以从最基层的办事员逐级晋升,直到进入国家核心领导层,使得中国公务员常有官本位的思想,同时淡化了选举的作用。

  在西方,公务员是一个独立的利益集团,受雇于政府,是政府雇员。白智立表示,西方国家围绕公务员的劳动权争论很多,一些国家允许公务员拥有组成工会的权利,跟政府集体谈判劳动条件的权利以及罢工的权利,相比而言,中国则明确规定,公务员不能罢工,对于公务员能否成立工会也未做出明确规定。

退出机制不畅催生众多幽灵公务员

  公务员能否被辞退?一旦通过考试录取,是否就真的端上了金饭碗?对此,2005年出台的公务员法给出了明确答案。

  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具体包括: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等。

  白智立表示,近年来确实听到一些公务员被辞退的消息,但其中仍然存在某些问题,一些犯有较严重错误应当严厉惩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理的公务员,在一些人情、关系的考量中,为了让这些人日后还能找到工作,有机会改过自新,事实上一部分是按照辞退处理的。公务员制度建立20年后,下一步应当在如何切实落实公务员制度上多下功夫。

  林燕玲表示,公务员退出机制落实不畅,在很大程度上催生了中国数量众多的幽灵公务员。在公务员编制总量控制的情况下,退出机制落实不畅使得很多机关单位难以补充新鲜血液,目前很多地方采取了从下级机关借调和参公的方式(指对政府委托或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人员,严格意义上讲不是公务员,但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一方面是非常优秀的人才,另一方面是机关迫切的用人需求,但没有空缺的公务员编制,不得已要绕很多弯路。林燕玲说,参公与借调的人员数量已经越来越多,从而滋生出不少新问题,例如下级机关付工资、上级机关用人的借调制度,已在很多层面引起各方不满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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