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新政(2)

政策改革2018-11-28李一老师

  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相应地延期转正定级。

确认丧失工作能力办退休(职)手续

  经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恢复工作,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继续休病假;经两次鉴定均达到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且不能恢复工作的,一般应办理退休(职)手续。

病假期间搞副业停发工资福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病假为由长期脱岗,不得在病假期间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停止病假期间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实施绩效工资、休寒暑假及季节性生产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及津贴补贴按各单位制定的考核分配办法执行。

各单位请病假情况将在网上通报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及各单位今后对机关事业单位病假人员的管理,从此文件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文件执行,严格实行考勤、病假审批、医务劳动能力鉴定制度。另外,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对各单位病假情况,每年将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通报。

能上班却病休1年辞退或解聘

  因病休假连续2个月或1年内累计6个月,且不能恢复工作的,须经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工作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根据鉴定情况作如下处理:经医务工作能力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不上班的,从第3个月或第7个月起,停发工资和福利待遇;满1年仍不上班的,按辞退或解除聘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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