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低于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补
连续缴费不满10个月的,生育津贴可补支
新《规定》明确,职工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的生育医疗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政策改革2018-11-28李天扬老师
生育津贴低于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补
连续缴费不满10个月的,生育津贴可补支
新《规定》明确,职工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的生育医疗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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