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正式实施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法可依”了(2)

政策改革2018-11-28李一老师

  早在2008年年初,国务院就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工作。但试点多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展并不顺利。

  前述学者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此次《条例》作出上述规定,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已经成为行政法规层面上的权利和义务。

  胡继晔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明确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好事,可以推动进展缓慢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前述学者表示,《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

  但多位受访学者表示,《条例》中规定的制度大多在实践中已经实施,在诸多核心制度上语焉不详,对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作用有限。

人事管理由身份转向契约

  根据公开资料梳理,《条例》自提出制定到公布实施,历时11年。

  2003年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被提出。5年后,原人事部会同中央组织部起草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条例(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批。

  此前事业单位改革已然开始国办在转发原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时,明确提出事业单位进行聘用制度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的建立,是我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由身份向契约的转变。

  资料显示,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主要分布在科、教、文、卫等领域,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系统。

  2016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诸多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发展。

谁来承担改革历史欠账

  正是在此之前一年,北京某出版社员工郭小军(化名)由事业单位身份改制为企业人员身份。

  回忆改革过程,郭小军感慨良多。此前,拥有事业编制的郭小军,每个月收入四五千元,不用缴纳社保,不用担心被辞退,也没有住房负担,日子过得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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