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正式实施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法可依”了

政策改革2018-11-28三水老师

  《条例》正式实施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法可依了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无法可依的状况已然改变。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继晔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条例》实施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法可依了。

  一位接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的学者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条例》并不具备全新的改革意义,实际上只是对过去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法制化确认。

首部人事管理行政法规

  《条例》共10章44条,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等作为基本内容。

  前述学者表示,《条例》实施之前,我国一直没有专门、系统的事业单位管理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事业单位改革处于无‘法’状态。

  《条例》公布后,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社部负责人在答新华社记者问中表示,近年来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各地做法不统一;奖惩等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人事争议处理依据不够明确。

  三部门负责人认为,上述问题需要通过专门的立法加以解决。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务院出台了《条例》,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

实施公开招聘即为基本制度之一。

  《条例》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此前,个别地方出现了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的所谓萝卜招聘、内部招聘,引起广泛关注。

  今年3月,中央组织部、人社部曾联合通报了湖南省查处的江永县少数领导干部子女亲属违规调入事业单位案。

  《条例》的出台,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上升为行政法规,从而有效杜绝事业单位违规招聘。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负责人表示。

参加社会保险是另一项基本制度。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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