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生校考总成绩由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和高中段成绩导入三项得分合成。按分数优先和分类分专业清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遇未位分数相同时,按特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考试、高中段成绩导入成绩排序确定名次,按名次号排序录取。
(四)刚性执行计划。当参加校考总人数不足专业计划人数的120%时,录取名额按实际参加校考总人数的80%核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普高统招。
(五)考生可以在公布的自主招生专业内任选并确定一个专业志愿,单考单招考生不得跨类别选专业。自主招生录取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转专业。
(六)校考录取名单经学校和省考试院网站同时公示10天后无异议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后由学校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与录取。
七、联系方式
校址:椒江·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邮编: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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