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简章专业和报名时间条件录取查询(4)

浙江高考2018-06-03李一老师

(三)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第七章考试

第十四条报考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具体信息如下: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4月16日—17日,浙江海洋学院新城校区(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有关安排将提前在招生网进行公布。

(二)测试方式:

1.笔试:主要测试学生的知识素养及运用知识的能力。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入围)。考生需自备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笔试满分100分。

2.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和素质(包括仪态仪表、口头表达、书面表达等)。面试满分100分。

3.成绩评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形成。

第十五条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学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入围名单,最终入围考生名单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八章志愿填报与录取

第十六条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考试。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浙江海洋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专业志愿时,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考生入围专业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第十八条学校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如仍不足(因体检受限等原因所致),则从各专业投档基准线下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直至满额。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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