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除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外,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配合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5、乙方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自觉接受承包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劳务队伍的安全工作负责。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作业前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再教育。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要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安全。自觉维护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发生伤亡事故,应当立即上报甲方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16、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甲方协助乙方抢救伤员,负责协调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将保险公司赔付的数额支付给乙方,保险赔偿以外的所有应赔偿项目均由乙方负责。
17、安全事故的责任裁定由烟台华兴置业有限公司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任何一方对裁定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1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