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一考试
初中升学考试由文化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验操作考试三部分组成,总分760分。
(一)文化考试
1.中考初三年级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95分、化学65分、生物40分、思想品德(含生命·生态·安全)40分、历史40分、地理40分。文化考试满分680分。
初2019级地理、生物升学考试在初三下期进行。
2.命题范围:试题命制以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为依据,各学科的命题范围及占分比例以市教科所编印的《泸州市2018年初中升学考试说明》为准。
3.考试时间:
(二)体育与健康考试
凡参加升学考试的的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体考,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总分50分。
体考从立定跳远、原地正面双手头上投掷实心球、一分钟原地跳绳、50米跑四个项目中自选三项进行测试(学生填报志愿时一并确定体考测试项目),体考成绩以实得分折算后计入升学总分。所有参加升学体考的学生在体育考试前必须进行体检,对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因身体健康问题(患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等)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证明,经区县教育局批准可以免考,体育成绩计25分,并在体考成绩表备注栏里注明免考。
(三)实验操作考试
凡参加升学考试的的初中毕业生(含回泸考生和社会考生)均应参加实验操作考试。实验操作考试总分30分,其中物理10分,化学10分,生物10分。初2018级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在5月份进行,社会考生、回泸参加中考学生可补考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初2019级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2019年5月与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一并进行。2018年凡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均应参加实验操作考试。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或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证明,经区县教育局批准可以免考,实验操作考试免考学科成绩按每科5分计分。
(四)艺体特长生术科考试
艺体特长生术科报名考试统一进行,各学校在5月1日前组织完成测试工作。面向全市招收艺体特长生的第一批学校为泸州高中、泸县二中、天府中学,第二批学校为泸县五中、泸县一中、泸县四中、田家炳中学、泸化中学、叙永一中、泸州外国语学校、马街中学、泸县九中。每名考生只能在同一个批次内报考一所学校,不得兼报,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自负。在报名时交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艺体特长生术科考试报考学校必须与网上志愿填报的学校相同,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艺体特长生录取资格,责任自负。术科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和市招办将派人进行巡视并对术科考试成绩合格者进行抽查。请各招生学校将艺体特长生术科考试合格者名单制成Excel电子表,电子表项目依次为中考报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术科成绩(术科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表示),于5月30日前上交市教育局得体卫艺科,上报人数可大于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数。
五、加分政策
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归侨子女、见义勇为子女等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具体规定见附件3。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只能享受一项最高值的加分,不得累计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由各区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必须查验证明材料原件,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案。享受加分考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和泸州教育网上公示三天以上。各区县将享受加分的考生名单汇总制成Excel格式电子表格,于5月2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加分Excle电子表格字段依次为中考报名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加分值、加分原因(请详细填写加分类别和项目,便于审核公示)
六、录取工作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严格按照2018年招生录取计划、标准和程序,进行公正、公平的录取。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分两个批次录取:第一批是普通高中录取,第二批是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普通高中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分三次进行。首先进行统一录取,其次招生学校可以在掉榜生中按自主招生计划和方案进行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结束后,市教育局根据全市录取学生实际报到和学校自主招生情况,下达补录计划,再由学校在掉榜生中予以补录。
公办普通高中严格按志愿批次和分数由前到后依次录取。前一志愿已被录取的后面志愿不再录取,前一志愿未被录取又达到后一志愿学校分数线的由后一志愿学校录取。全市统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350分。
普通高中定向生在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内未录满各初中学校的定向计划时,剩余的定向计划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定向生最多可降低40分录取。
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录取,在术科成绩合格基础上,按文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在普通高中统一录取后,可在掉榜生中自主招生,以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各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名额不得超过112人,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超过56人。泸州老窖天府中学进行学制改革试点,招生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
(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录取只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学生,根据填报的中职志愿,初中毕业考试结束后直接录取;第二阶段录取参加初中升学考试学生。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升学考试和面试。中职学校市级以上重点专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线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三年制普通中专、师范学校、成人中专的招生录取按省、市相关招生录取规定执行,由市招办制定录取办法,统一组织录取。
凡兼报不同类别志愿的考生,报考前一类别的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后一类别的志愿不再录取。
优先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报考中职学校所需专业和学位数,做到愿读尽读。
(三)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录取
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招生规模数,按1:1.5的比例拟报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录取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