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中考招生考试方案及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中考资讯2018-07-20三水老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2018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健全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和初中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不断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试性质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水平和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考试结果既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初中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水平,也要保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质量。

三、考试模式

(一)考试科目与分值。2018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共设10个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其中地理、生物两科已在2017年会考,今年考其余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为单科试卷,物理、化学合为一卷,政治、历史合为一卷,体育考试依照《2015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由县区教育局单独组织考试。文化课各科试卷均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物化综合各150分,政史综合100分,体育50分,总分为750分。物化合卷中物理75分、化学75分;政史合卷中政治50分、历史50分。今年地理、生物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各县区可根据2017年全市初二地理、生物会考结果,以学校为单位按比例划定等级,原则上A级人数占本校考生总人数的10%,B级占30%,C级占50%以上,D级严格控制在考生总人数的10%以内。

(二)命题与制卷。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重点考察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通过考试引导初中及以下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使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得到充分发展,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考试命题依据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考试范围、考试内容、试卷结构基本以省教科院编印的《甘肃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指导纲要》为准。政史合卷中政治部分国内重大时事占5分;物化合卷中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报告内容各占20分。我市参加全省统一命题、印制试卷,试卷包括试题和答题卡两部分,学生只需在答题卡上按要求填涂答案和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框内解答,不按要求和规定答题,或超出答题框和在非指定题号位置作答造成无法评分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考试日期与时间

体育考试根据《2015年陇南市高中阶段招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执行,考试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确定。

四、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截止4月底前结束。4月10日至19日,各初中学校审查考生资格并组织本校学生报名;4月20日至30日,各县区汇总考生报名信息(各初中学校名称须用全称且一致;县区所有考场号必须连贯;县区所有考生准考证号必须连贯),确定考点数、考点内考场数。5月1日至5月5日,各县区上报试卷订单。5月10日前,各县区上报《陇南市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考生信息采集表》和《陇南市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分考点各考场考生名册》(均以excel格式文件上报)。

(二)报名程序和考生资格审查。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是户籍或学籍在陇南市所辖县区的初三学生。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报名时须持学生本人户口本和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本市学籍的考生到户籍所在县区毕业学校报名;外市学籍但户籍在陇南市境内的考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报名。报考普通中专、中技的学生凭本次考试成绩单到县区招办报名。外市户籍,但具有当地1年以上初中学籍且其父母持有我市居住证1年以上的随迁子女,可报考普通高中。各县区教育局在报名时要加强对初中学校学生学籍审核,认真核对符合手续的转、退、休、复的学生,对不符合的学生不予报名。报考中职及“3+2”高职院校的考生只需具备初中毕业同等学历,审查资格不受前款条件限制。

(三)准考证编号。考生准考证号为11位数。前两位为18;第三位为县区号(从1到9依次编号,武都区1号、宕昌县2号、成县3号、康县4号、文县5号、徽县6号、两当县7号、西和县8号、礼县9号);第四第五位为县区内学校编号(本市户籍、外市学籍的考生学校编号统一为66);第六第七位为班级代码;后四位为县区内考生的统一编号。

(四)试卷费缴纳。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陇南市中考经费实行市县分担机制的通知》(陇教发〔2017〕270号)及市教育局与省教科院签订的合作协议,各县区承担本县区试卷制卷费(单科试卷每份2.4元、合卷每份2.5元,每套试卷12.2元)。各县区务于6月9日前以县区为单位将本县区制卷费全额上缴省教科院账户(户名: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城关支行;账号:104003296575),并注明“2018年中考制卷费”。逾期不缴费影响试卷接送和考试的由相关县区教育局承担责任。

五、考务工作

(一)考试组织。各县区要根据市上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具体安排,并将《考试实施方案》及《考试期间师生安全工作预案》于5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为便于组织考试和体现公平公正原则,考务工作由高中教师和县区教育局干部负责。每个考场分别由1名高中教师和1名小学教师担任主考或监考,不得使用初中教师监考或从事其他考务工作。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考试组织常规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接送、保密、保管等工作。体育考试由县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可选拔部分专职体育教师分组分片巡回组织考试,但必须统一考试内容、评分标准及操作程序,坚决禁止学校自行组织体育考试。

(二)阅卷。文化课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用网上阅卷方式。部分县要设阅卷点,阅卷工作采取市、县分工负责的方式进行。市教育局派专家承担阅卷教师培训、阅卷任务网上分配、成绩汇总、数据分析处理;派领导干部对阅卷工作全过程进行督查。设立阅卷点的县教育局负责阅卷点局域网的调试,严格选拔抽调现任的优秀高中教师承担阅卷任务,全力保障阅卷点的安全保卫和阅卷教师的食宿等后勤服务工作。阅卷教师数按语文120人,数学80人,英语、政史、物化各60人抽调。阅卷教师补助按每人每天200元发放,由市教育局承担。

六、成绩发布与查分

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同时向各县区教育局提供成绩总册。考试成绩正式发布以后,各学校和考生可在陇南教育微信平台或所在县区教育局进行查询。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成绩发布7日内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复核,复核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加注意见后报县区教育局,由县区教育局审查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复核。复核结果由市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之内回复。

七、综合素质评价

全市初中学校要认真落实《陇南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陇教发〔2006〕24号),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逐步建立起与小学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衔接,与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要求相适应的新体系,评价结果要客观、真实,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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