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政策
一是落实兵役登记。各高校在大学新生报到时必须检验《公民兵役证》或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原则上,未进行兵役登记或不能出具证明的,省内学生一律不得为其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二是统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2016年1月1日起,按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标准执行。以前高于此标准的地区按照原标准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优待金水平。
三是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经济奖励。从2016年1月1日起,已被省内兵役机关批准正式入伍的普通高校大学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一次性奖励4000元;专科学历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