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销售员工管理制度(5)
员工管理2018-10-16李一老师
5、员工实行轮休制,每星期由店面经理按实际情况安排员工轮休(周六、周日及广告日不安排休息),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
6、迟于规定上班时间之后到岗即为迟到,早退以是否按时离开工作地点为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或先休息后请假者作旷工处理。
7、必须按编排当值,不得擅离职守,个人调换更值时需先征得店面经理同意。
8、凡上班时间因业务原因需要外出者,应在外出之前向店面经理说明,如未经准许离开岗位30分钟以上,事后又没有合理解释做旷工处理。
9、接、打私人电话不准超过3分钟。
10、销售员须自带水杯,并置于指定位置,不准放在接待台上,销售员进餐应在指定区域。
11、销售员不准在售楼处抽烟、打牌、下棋、高声喧哗、聊天、睡觉、吃零食,不准翻看与房地产无关的报刊、杂志。
12、不得收取客户的小费、红包,如发现即刻辞退。
12、销售员应保持店面的清洁卫生工作,桌椅物品及资料摆放整齐,接待前台应随时保持清洁、整齐。
13、销售员如发现宣传品、收据、合同、饮用水等不足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予以补足。
14、销售员必须对公司机密、房源信息等保密;严禁外泄客户资料,严禁传播不利本公司的传言。
15、业务员带客户看房时,应注意客户及自身安全。在任何情况下,售楼处必须至少留一名业务员。
16、业务员填写各类合同时,必须认真、仔细,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17、业务员在成交前必须到店面经理处确认房源,确认后再与客户签约,严禁卖错房号或卖重房号。
18、严禁业务员私下将客户房源转卖或转租的炒房行为,不得透漏公司相关客户、房源信息给其他中介机构,违反者即刻辞退,严重者公司将有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19、当与客户发生争议时,严禁强辩、争吵,影响公司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