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相互关系准则(2)

员工管理2018-10-16李天扬老师

  6)下级的意见或建议不被上级采纳、或下级得不到上级应有的尊重,如有必要,可以向管理部或上一级领导反映;

  7)当下级遇有隔级领导的干预或指挥时,不得顶撞或拒绝;被干预或指挥的下级应在第一时间向直接上级汇报,由直接上级最后做出决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8)对上级的违章违纪行为,下级可以越级举报,但不得捏造事实或诬陷上级。公司对合法举报予以鼓励和保护;

  4.1.2上级行为准则

  1)上级应关心和爱护下级,并予以必要的尊重。

  2)上级应充分了解下级的工作状况和状态,并对下级的意见或建议予以重视。

  3)上级在给下级安排工作或任务时,应根据下属的职责、能力和特长合理安排;要充分考虑方案的可行性、以及是否需要相关支持等因素,坚持同一个人、同一时间段只能有一个中心工作的原则,不得故意刁难。

  4)上级既要行使对下级安排、调配工作的权利,更要承担对下级工作方法或方式进行规范、指导、帮助和支持的义务;

  5)上级对所安排的工作有监督、检查、评价、褒奖和批评的权力,同时也有对下级进行培训、指导和职业规划的义务。

  6)上级对不服从领导或不按要求办事的下级,可以停止其工作;对不适合所在岗位的下级,可以建议公司予以辞退,但不得讽刺或挖苦下级。

  4.2服务人员与被服务人员行为准则

  4.2.1服务人员行为准则(含部门,下同)

  1)服务人员应正确理解自己所在岗位的性质和特点,明白客户才是自己存在的理由的道理,强化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

  2)服务人员应主动公布自己的服务范围、服务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承诺,并主动接受被服务人员的监督;

  3)服务人员对自己的服务对象应热情、主动、及时、高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敷衍、训斥被服务人员,严禁使用《兴亚员工忌语》中所列忌语;

  4)服务人员应定期征询被服务人员的意见,主动了解他们的需求、包括潜在需求;

  5)服务人员当遇到被服务人员情绪冲动、不理智时,应予以安慰或劝解;当遇有其它不礼貌举动、或有可能威胁到自身安全时,应采取委婉的方式向自己的上级求助,由上级负责处理,但绝不可出言不逊甚至以牙还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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