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条例(3)

员工管理2018-10-15王新老师

  4.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职员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5.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职员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6.发现其他职员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八、考核

  1.试用考核:职员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3.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4.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九、福利

  1.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自理。

  2.公司为一般职员办理意外医疗保险,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3.公司可为职员临时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内交通不便者),职员按成本支付租金。

  4.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职员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十、资遣

  1.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职员予以资遣:

  2.停业或转让时。

  3.业务紧缩时。

  4.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5.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职员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6.职员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7.职员资遣的先后顺序

  1)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2)工作效率较低者。

  3)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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