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员工奖罚管理制度(2)

员工管理2018-10-15王新老师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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