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员工奖罚管理制度(3)

员工管理2018-10-15王华老师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5.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签到。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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