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间总是相互指责,怎么办?
在管理实践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困惑。明摆着是xx部门工作有问题,而当我们明白无误地指出来的时候,这个部门经理却不愿接受,甚至心生怨气。部门间还经常因为相互指出问题而发生冲突,影响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工作效率倍受影响。那该怎么办呢?
在某公司的一次月度工作会议上,针对公司生产任务完不成的问题,老总质问生产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回答说,生产任务完不成自己难辞其咎,但主要问题是公司人力资源部招不到人,上月申请招100人,实际到位的只有50多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老总马上转而问人力资源部经理是怎么回事?人力资源部经理也是有备而来,而且早就想找机会说说工厂方面的管理问题了。他指出,上个月确实没有招够100名员工,自己有责任,但是根本问题却在于生产部门留不住员工,据统计,过去三个月总共招了200多人,试用期结束前就走了一大半。现在又处在劳务工严重不足的当口上,我有什么办法。
两个部门经理你一言我一语的,而且有浓浓的火药味,双方明确指出了对方的问题,内心都希望老总能够深明大义给自己评评理。老总一时也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打个圆场先平息争吵再说。
这样的场景肯定不是绝无仅有,在许多企业或多或少都会发生。我们可以设想,两个部门经理争吵之后都在想什么?对方明明自己做得不好,还试图把责任推给别人,好在我当时在场,否则就得吃哑巴亏了,以后要学会据理力争。因为争吵的缘故,往往双方会更加坚定自己的看法,大概不会冷静下来反省自己和各自研究解决自己的问题。
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说来也简单,因为我们多数人还不懂得一个伟大的管理道理,那就是:问题是有所有权的,它和财产所有权一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当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的问题被别人直白地指出来的时候(被人当面揭短),是十分伤自尊的事情。就好像,在麻子脸上指指点点一样让人难堪,令人不快。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人们越来越懂得保护或尊重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意义,一旦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通常都会通过法律手段依法索回所有权或要求赔偿,当然也有忍气吞声的情况。而当问题的所有权受到侵犯的时候,人们并不能寻求法律的帮助,一般情况下被侵犯一方或者会反唇相讥,以牙还牙(力量较对等或忍无可忍时);或者会忍气吞声,心怀不满(力量不对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