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类型 | 常州 | 苏州 | 无锡 | |
公办 | 集体 | |||
省优质 | 400 | 500 | 500 | 500 |
市优质 | 370 | 400 | 460 | 400 |
合格园 | 330 | 350 | 410 | 300 |
上浮政策 | 不超过20% | 不超过10% | 不超过20% 当前执行上浮10%,无财政拨款再上浮20% | |
开始执行日期 | 2006年秋学期 | 2015年秋学期 | 2015年秋学期 |
(四)缩小分类差距。新的收费标准实行后,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收费标准与最低收费标准的差距由原来的每生每月270元缩小到调整后的240元。
三、本次下达收费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保教费。
1、基准收费标准:
(1)省优质园每生每月500元;
(2)市优质园每生每月460元;
(3)合格园每生每月420元。
2、保教费继续保留上浮政策,并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对于幼儿园符合上浮条件,可根据自身办园实际成本和政府投入情况,提出上浮申请,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2)符合幼儿园保教费上浮条件的幼儿园数不超过同等级幼儿园数的30%。
(3)收费标准实行上浮的幼儿园,其现行收费标准高于调整后基准收费标准的,按现行收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低于调整后基准收费标准的,按调整后基准收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