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宁区学前教育招生答记者问(2016年4月24日) 1、今年长宁区幼儿园招生安排在什么时候?
答:2016年学前阶段的招生安排在5月9、10日(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5:30。
2、我家宝宝的户口和产证都在长宁区,但不在同一地址,凭户口登记与凭产证登记,在入园安排上有何区别?
答:由于我区已进入入园高峰,幼儿园的资源非常紧张。所以首先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在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可以统筹安排凭产证到幼儿园进行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
3、我的孩子是户口在外区,但父母在长宁区有产权房,能否能在长宁区上公办幼儿园?
答:家长可到房产所属地段的幼儿园进行信息采集,在安排了户籍幼儿入园后,若有空余学额,可以统筹安排进公办园就读。
4、我和孩子都是长宁区的集体户口,请问我的孩子是否能在长宁读幼儿园?
答:根据市教委学前招生的相关口径,集体户口由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假如您实际居住地确实在长宁区,您可以携带您和孩子的集体户口证明、在长宁的房屋租赁合同到学区进行信息采集。区教育工作小组将在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园的基础上,根据空余学额安排您的孩子入公办园就读。
5、今年长宁区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园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市教委《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区招生工作小组将在妥善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园的基础上,根据公办幼儿园的学额情况,依据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适龄儿童父母持有长宁房产证等条件设定先后顺序,按梯度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公办园。无法进入公办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
6、我有《上海市居住证》也有积分通知单,我家孩子能否在长宁区上幼儿园?
答:家长可以持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单、居住在长宁的居住证明等资料到居住地所属幼教学区办理信息采集手续。我区公办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在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公办园。家长也可以到民办园咨询入园事宜。
7、我有《上海市居住证》但没有达到标准分值,我家孩子能否在长宁区上幼儿园?
答:由于长宁户籍入园需求逐年增加,目前公办幼儿园现有资源只能基本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如孩子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家长可以凭《上海市居住证》和长宁的居住证明等资料到居住地附近的托儿所进行信息采集。区招生工作小组将按梯度统筹安排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托儿所内的幼儿班就读。家长也可以到民办幼儿园咨询入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