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幼儿园可根据学额情况适当补招中、大班幼儿。示范园、一级园应严格按照标准控制班额(小班25、中班30、大班35),严禁超学额插班。
4.城、堡两地幼儿园可根据教育资源的实际情况,招收区域内有入托需求的托大班幼儿。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条件予以登记,录取与否视其是否符合条件和有无名额而定。
(三)招生办法
本次招生主要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的办法。
1.确定入园范围和地段。各乡镇事业办要做好本地区常住适龄儿童分布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根据教育资源、生源分布、市政动迁等情况确定2016年各幼儿园对口招生范围和地段。
民办盛源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办园规模控制在11班以内。
新桥民办三级园招收陈家镇及周边地区非本县户籍的常住适龄儿童。
2.发布招生公告。教育局在崇明县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各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招生通告张贴在招生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并在各幼儿园主页的“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相关信息。
民办幼儿园入园办法、相关公告及简章在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3.组织招生登记工作。
(1)网上登记信息。符合报名登记对象的适龄儿童家长请于4月18日至5月10日点击“崇明县教育信息网(http://cmjy.sh.cn)——学前教育阶段入园申请平台”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于5月16、17日到网上填报信息的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所有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经现场审核后方可生效。如无上网条件,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近幼儿园帮助登记、审核。(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因信息未登记、信息登记后未经现场审核或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自负。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的幼儿园仅作为信息采集、审核点,与是否录取无关。)
(2)现场审核需要材料:
现场审核时家长需携幼儿前往。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本市户籍产权和户籍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如需要在产权地就读幼儿园的,须提供户籍证明、预防接种证、产权证和人户分离登记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