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3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间出生),且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2)申请人的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到2016年7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申请时间
2016年6月6日、7日(周六、周日)
三、申请地点
申请人其父母或父母一方居住所在镇(开发区、社区)的受理点。
四、申请办法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的父母一方居住的所在镇(开发区、社区)递交申请材料,经初审符合入园条件者填写《2016年奉贤区学前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园积分申请表》。
五、录取办法
经镇(开发区、社区)及区相关部门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验证和实质性审核后,符合入园条件者,由镇(开发区、社区)进行积分和公示。并根据当年度申请人所在镇(开发区、社区)的公办幼儿园可提供的学位数,按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公示与学位数对等的录取名单。无学位提供的,可自行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六、申请材料
(一)必备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和社保记录;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到2016年7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申请人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3、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4、申请人的居住情况:自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
5、申请人的预防接种证;
6、申请人的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二)加分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学历或职称:提供申请人父母一方的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
2、计划生育: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
3、表彰奖励:提供区级以上获奖证书。
4、投资纳税:提供申请人的父母一方在本区的营业执照和最近三年(2012年-2016年)的企业纳税明细。若多人合股投资企业,按投资比例计算每人的纳税情况。
5、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提供父母结婚证,父母一方的本市户口簿、身份证。父母一方具有宅基地证的,参照租赁农民宅基地房积分;父母一方(本市户籍)具有婚前产权房证的,参照租赁居民产权房积分。
(三)减分情况(无须提供材料)
由公安、工商、税务、农委、卫计委、建交委、教育局、食药监局、各镇开发区(社区)等提供申请人父母有无违规、违法记录情况。
(四)一票否决
1、申请积分时有提供虚假材料的;
2、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
七、查询方法
6月18日,申请人的父母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奉贤教育网,或到镇(社区、开发区)查询子女是否具有入学登记资格。申请人的父母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镇(社区、开发区)提出复核申请。
八、其他问题
1、申请人的父母可登录奉贤教育网http://www.fx.edu.sh.cn/“公示公告”专栏,了解2016年奉贤区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随迁子女招生入园积分管理工作的相关信息以及符合入园条件的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情况。
2、相关表格可到申请人的父母或父母一方居住所在地的镇(社区、开发区)领取。
3、如有问题,可咨询奉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或父母一方居住所在地的镇(社区、开发区)教育管理办公室。
奉贤区各镇、社区、开发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