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3个月以上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因病情需要,按政策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
二、登记备案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本人或者其代办人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填写《海南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经办人员登记备案。取消原需要就医地经办机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的签字盖章的《异地居住人员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登记表》。
(二)异地转诊人员本人或者其代办人持海南省具有转诊资质医院出具的《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异地结算申请表》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登记。经社保局备案的《转诊申请表》,有效期限为三个月。转诊治疗如超过三个月,凭《转诊申请表》复印件,提前向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延期。
三、异地就医结算
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医疗机构进行刷卡就医、刷卡结算。
四、全国5843家定点医疗机构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可以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并可通过网址http://si.12333.gov.cn查询。
外省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要在海南享受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
参保人持社保卡在参保地医保部门填写《异地就医结算申请表》或者《转诊表》或者《异地即时结算同意书》等(填写什么表格,因全国各地规定不一样,以您参保地规定为准);
第二步
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确认,并将申请资料登记备案,上传海南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这一步很关键!要是您的备案信息没有及时上传,海南的医院在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里面看不到您的信息,肯定就不能直接结算的。那样的话,您只能自己垫付医疗费,然后拿回参保地报销。所以,参保地备案信息有没有上传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太重要了!)
第三步
参保人持社保卡及身份证在海南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告诉医院的医保办,您是异地就医结算的参保人,就可以在海南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便利啦!(需要注意的是,全国各地对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是有不同规定的,您一定要问清楚您的参保地医保部门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