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提高职工医保待遇

医疗保险2018-11-28才子老师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近日发布了《2016年海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分析报告》,2016年是我省职工医保实行省级统筹的第二年。这一年,制度运行平稳,收入稳中有增,医保待遇逐步提高。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物价的上涨,新诊疗项目引进和高、新设备的投入使用,人次均住院费用和统筹费用不升反降,说明了我省全面推行的总额控制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医保待遇逐步提高

  2016年职工医保实行省级统筹以后,封顶线统一提高到26万元,其他市县的个人账户待遇提高到省本级的水平。除此之外,提高了血透、腹透病人的待遇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分别增加了2000元;取消了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参保人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增加了系统性红斑狼疮特殊病种;新出台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与以往政策比较相对放宽。2016年,我省把白血病(骨髓移植)、肝移植、肾移植等三个病种列为重大疾病,手术当年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调整了116项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增加了108项医疗服务项目;精神类疾病的支付标准,从117元/床日提高到150元/床日;急诊入院当天检查费和手术病人等待床位期间发生的检查费纳入了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上因素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医保基金的支出。

人次均住院医疗总费用降了

  全省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475家,总床位数3.0307万张。2016年全省职工医保住院人次为27.8337万人次,较上年的22.9220万人次增加4.9117万人次,增长21.43%,是近四年来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

  住院人次的增长高于参保人数的增长。主要是一些定点医疗机构新病房相继投入使用,如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等,床位数明显增加,一定程度缓解了大医院床位紧张、就医难的问题。

  2016年全省职工医保人次均住院医疗总费用为9844.90元,人次均住院统筹费用为7504.18元,较上年的10,152元和7827.85元,分别减少了307.10元和323.67元,降幅为3.02%和4.13%。

  随着物价的上涨,新诊疗项目引进和高、新设备的投入使用,人次均住院费用和统筹费用不升反降,说明了我省全面推行的总额控制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定点医疗机构主动参与了管理,控费意识不断增强。

退休人员医疗总费用占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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