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计委公布《2018年度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不含大病保险基金基础上,贵州省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0万元,门诊、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继续稳定在65%左右,其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5种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应达到贵州省限定费用的80%左右,住院率控制在10%左右。优化完善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补偿政策,在新农合基本医保基础上,提高不低于10个百分点的补偿。
新农合基本医保政策有哪些改革?
哪些病种被纳入新农合?
哪些医院是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
新农合基本医保执行“门诊统筹+住院统筹+重大疾病(按病种)”模式;
门诊统筹包括:普通门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住院统筹包括:普通住院、住院分娩;
重大疾病(按病种)包括: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5种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补偿。
新农合大病保险对新农合基本医保后符合条件的剩余医疗救治费用按各地政策规定给予补偿。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封顶线不低于400元,补偿不设起付线。
特殊病种(包括慢性病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报销封顶线不低于2万元,政策补偿比例不低于60%。
针对选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特殊病种参合患者,《方案》明确,在约定的“1+1+1”组合服务医疗机构内就医补偿给予政策倾斜。
慢性病纳入新农合
2018年度新农合报销的慢性病病种
对以下疾病执行全省统一规定的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