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病医保新政策,四川大病医保范围及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2018-09-07李天扬老师

日前,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等6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月起,我省将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通过建立合理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使医疗资源得以合理利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2015年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全科医生

加大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力度,3年内按核定编制和岗位补足配齐人员。

2015年时,力争实现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全科医生。

将全面落实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公立医院等对口支援机制,引导城市大医院在职医务人员全职或兼职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

履行了转诊手续住院报销比例提高3-5%

医保政策将加大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拉开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和省、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在新农合政策方面,除急诊外未履行转院手续的越级诊治原则上不予报销。

在城镇医保政策方面,对于按规定履行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转诊后住院报销比例提高3-5%;同时参保人员从下级医疗机构转向上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标准按两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价差计算;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向下级医疗机构不再计算起付标准,直接纳入医保报销。

建立完善双向转诊机制

每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与两所以上二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每所二级以上医院应与5所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

经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后病情稳定、进入恢复期或符合相关转诊条件的病例,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康复、护理支持与管理。

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改革试点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与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制定建立社区(乡、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试点意见,每个市(州)选取3-4个县(市、区)开展社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年底试点县(市、区)签约率达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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