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病医保新政策,四川大病医保范围及报销比例(2)

医疗保险2018-09-07王华老师

组建纵向医疗联合体建立远程医疗系统

依靠城市大型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组建医疗联合体。通过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立延伸病房、门诊,构建市、县、乡、村纵向一体的医疗网络体系。

以省部级远程医疗中心为核心,连接市(州)和(或)县级医院的远程医疗系统,逐步实现远程会诊、预约、监护、手术指导等医疗活动。

热点解读是否强制居民首诊必须在基层?

省卫计委:非强制性,而是强化导向患者就近就医。通过加大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拉开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和省、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另外,就是发挥价格差异化,引导首选基层看病。在完善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探索建立差别化价格政策,进一步拉开不同等级机构间的价格梯度。

城镇居民如何办理基层首诊?

省卫计委:城镇居民在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公立医院、城市一级和二级公立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下医保(新农合)民营定点医疗医院就诊,均算基层首诊。

如何施行双向转诊?

省卫计委:双向转诊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转诊应按照就近转诊的原则,落实双向转诊制度,履行转诊手续。基层医疗机构可通过与大型公立医院预约挂号、预约床位及绿色转诊通道,保证病人及时入院,同时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优先办理急危重症患者的入院手续。

哪类人群可自主选择医院首诊?

省卫计委:70岁以上老年人、0-3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需要特殊陪护才能就医的人群可自主选择首诊医疗机构;急危重症患者可就近、就急、就病情的原则选择首诊医疗机构。

住院治疗患者出院后因同一种疾病需再次住院治疗、复诊复查的,可选择原就治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首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的专科疾病患者,可选专科医疗机构作为首诊医疗机构;孕产妇、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首诊、转诊按相关规定执行。

成都探索儿童及中小学生经全科医生转诊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

在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中医管理局等五部门,本月联合出台《成都市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大力推广“基层首诊”、“转诊确认”制度,制定鼓励以家庭为单位签约服务的参保人员通过基层首诊及转诊到医院的政策措施,如儿童及中小学生因病情需要经全科医生转诊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等。届时,还将在医保支付方面进行改革,探索适合全科医生制度的新型支付方式,为初步建立“基层首诊”就医模式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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