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从新农合基金中划出重大疾病保障基金。如宜都市从新农合基金中划出5%作为大病住院补偿金,对自费部分超过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部分按照50%补偿。
三是与商保公司合作建立重大疾病补充保险。如沙市区与商业保险合作,开展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参加新农合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赔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可以达到20万元。荆州区还对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费用累计达到30000元以上部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再次给予补偿。
■未来
扩大保障范围完善政策
目前,我省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全国只有5个省市以省为单位全面开展了农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三年来,通过实施提高先心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政策,使部分参合群体的医疗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提高了新农合制度的满意度。但是重大疾病病种的设定、按病种付费标准的制定以及申请、治疗、报销等一系列流程的设定等方面仍需进一步优化,具体各地执行情况,该政策的效果如何,需要进行评价。
近期,省卫生厅正在组织专家开展重大疾病政策落实、执行的绩效评估,总结重大疾病救治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优化政策,使我省的重大疾病保障政策更加成熟、完善。
下一步,根据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省卫生厅将逐步扩大重大疾病保障的病种,并按照国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有关工作部署,尽快制订实施方案,完善重大疾病保障机制,进一步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使广大参合农民受益。
同时,还将考虑制定和完善农村大病保险政策,在政府主导下,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在新农合保障的前提下,如果患者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限额,大病保险将进行再保障,力争让农民少掏钱治好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