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医疗保险2018-07-28三水老师

随着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期限日益临近,大量市民在月底前涌入市医保局服务窗口办理缴费手续。市医保局提醒,12月31日为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日,市民请及时办理缴费手续。

此次参保缴费的对象、标准,以及报销比例是多少?部分市民对相关政策并不完全清楚,市医保局负责人介绍说,参保对象是凡在黄州城区居住的居民(低保对象在黄州区医保局办理)和大中专(含职校、技校)、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8岁以下非从业人员(含在校学生)每人每年缴费20元,60岁以上低收入家庭老人每人每年缴费70元;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30元,重度残疾人员和低保人员个人不缴费。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费每人每年25元,由同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参保个人不缴纳。

在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方面,普通居民当年首次住院起付线:本地一级及以下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转外地医院800元。在校学生住院,不论医院级别,本地100元,转外300元。政策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依次为:一级及以下医院9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外地医院50%,在校学生的报销比例分别在前述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10%。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缴费三年及以下的社区居民最高支付限额为5.5万元、在校学生最高支付限额为6.5万元;三年以上至五年的社区居民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在校学生最高支付限额为7.0万元;五年以上的社区居民最高支付限额为6.5万元、在校学生最高支付限额为7.5万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一、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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