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前退休人员,还应附带提前退休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料齐全的,于每月10日-20日到业务一科(6012房间)办理。
单位参保手续
凡是符合广东省劳社医[2001]97号文件规定的参保范围的,可以参加省本级医保。办理参保手续时应附带以下资料:
(一)单位成立批准文件
(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法人登记证
(四)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
(五)法人代表身份证
(六)并填写:《广东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登记表》、《用人单位人员名册》、《职工收入登记表》和空软盘一张;资料齐全后送业务一科(6012房)办理。
办理时间:每月20日前。
参保人员外诊、急诊医药费报销
(一)职工因公出差或准假外出期间,因急诊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需住院的,须在住院后的5天内向用人单位报告,由单位到省级医保中心办理外诊登记手续。
(二)填写《广东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诊、急诊医疗费用申请核拨表》(一式二份),单位盖章。同时须持急诊或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清单、医疗费收据、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和病历等有关资料。
(三)在4号或5号窗口办理审核,在1号窗口办理结算。
系统发生故障时参保人员医药费报销:
(一)系统发生故障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就医人员现金全额支付,定点医院应在票据上注明开票时间并由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盖章。
(二)系统发生故障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就医人员可持病历、明细清单、票据、医疗保险卡到省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三)报销手续与外诊、急诊一样。
异地安置或驻外学习三个月以上人员医药费报销
(一)事先应分别填写《广东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地就医登记表》、《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广东省安置就医登记表》和当地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到省级医保中心办理外地就医登记手续。
(二)填写《广东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诊、急诊医疗费用申请核拨表》(一式二份),单位盖章。同时须持当地特约医疗机构的病历、医疗费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
(三)在4号或5号窗口办理审核,在1号窗口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