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下参保者可转款至父母卡内
其中,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居民医保卡原件、有效(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到规定的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款项转账支付手续。
前来办理人员为代办申请人,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参保人居民医保卡原件、参保人有效(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代办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规定的报销网点办理报销款项转账支付手续。
参保人员为18周岁以下人员,父母还需携带户口本或关系证明,方可将报销款项转入参保人员父亲或母亲有效(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一年最多可报两次,1月15日开始报销
一个结算年度内最多可报销两次。参保人员可选一次或两次报销。“两次报销”即在年度结束前报销一次,余下的费用在年度结束后再报销一次;“一次报销”即选择在年度结束后所有费用一次性报销。单次住院报销申请的应在20日内完成补偿;年度报销申请的应在30日内完成补偿。
1月15日后,符合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的参保居民可到上述网点办理大病报销事宜。
全市四区共设四个报销网点
合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承办,四个报销网点分布如下。
庐阳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寿春路柜面(庐阳区寿春路90号,电话62637378);
蜀山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金寨路柜面(蜀山区金寨路384号金融大厦,电话62646571);
包河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新都会内柜面(包河区马鞍山路1000号新都会22楼,电话62687364);
瑶海区: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长江东路柜面(瑶海区长江东路1005号,电话64695751)。
帮您算账
假设一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了5次院,在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分别为2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2万元。
选择两次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