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退休职工大病救助政策,潍坊大病医保范围救助政策(11)

医疗保险2018-07-06李天扬老师

本办法自2014年9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831。潍坊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潍民字201356号)同时废止。

一、2016年潍坊市大病医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大病保险,指的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二、2016年潍坊市大病医保保障对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三、2016年潍坊市大病医保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四、2016年潍坊市大病医保保障标准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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