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一书两金一卡”和工资预储金制度,着力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坚持每年开展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劳动监察、争议仲裁与司法联动会商机制,形成了一体执法的强大合力。截止到2015年,5年内全市共受理争议案件1.6万件,涉及劳动者2.2万人,涉案金额3.44亿元;查处违法案件7081件,为3.94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3.2亿元。
下一步,我市将推动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大力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城市)创建标准和评估办法,开展创建工作中期评估。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推进同工同酬制度落实。
建立市级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平台,构建“一点发现、分级负责、联动处理”维权机制。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派出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确保调解结案率保持在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