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待遇问题解答(4)

医疗保险2018-06-07王新老师

57、哪些医疗费用可以纳入大病医疗救助的救助范围?

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下列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资金支付范围:

(一)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使用特药特材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外治疗必需的医疗费用;

(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最高费用限额以上治疗必需的医疗费用。

58、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大病医疗救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医保参保人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实行统一的大病医疗救助待遇。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费,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统筹范围外的个人负担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资金支付范围:

(一)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使用特药特材发生的医疗费,救助70%。

(二)统筹范围外治疗必需的医疗费,年度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的部分救助60%。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不设大额救助起付标准。一个年度内大额救助最高支付10万元。

(三)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参保人,还可按规定享受民政部门的特殊医疗救助待遇。

59、城乡统筹后,职工和居民就医购药报销目录一致吗?

医保城乡统筹后,职工和居民统一执行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三个目录。农村居民报销范围进一步扩大,仅用药报销品种就由原来的900余种扩大到2400余种。

60、独生子女的医保待遇有特别规定吗?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了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的住院医疗、门诊大病医疗、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学生儿童规定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61、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参保人因年老、疾病或者伤残等丧失自理能力需要长期护理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评估后,根据参保人的失能状况和护理方式确定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仅覆盖了城镇职工和居民,更惠及了广大农村居民,符合条件的农村患者也能享受到居家医疗护理、临终关怀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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