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医疗保险待遇拟调整最新消息(2)

医疗保险2018-11-28李天扬老师

亮点2

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至9.8万元

  除了将对昆明市医保每次住院起付标准进行调整外,听证会还拟对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进行提升:由原来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支付80%提高为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部分支付80%。

  此次调整后,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11.8万元上升至15.8万元。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险的相关制度显示,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按照之前的最高支付限额规定,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可以支付5.8万元,因此两项相加最高支付限额为11.8万元。但此次将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额提供为9.8万元以后,昆明市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变更为15.8万元。

调整原因

最高支付限额

应是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夏登稳介绍,自2016年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始,昆明率先开展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试点。根据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可以支付5.8万元。根据国家医改有关要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应达到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昆明市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35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273元,因此昆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应达到5.6万元至17万元左右。

  根据以上情况,为提高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昆明市有关部门拟将参保人患病,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9.8万元。这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大病)提高到15.8万元,比之前高出4万元。

观点

代表建议一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相对降低

  针对即将进行调整的额昆明市医疗保险待遇问题,现场21位听证代表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除了支持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上调以外,多数听证代表的关注点集中于住院起付标准是否应该进行如此大幅度的调整,也建议将昆明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类参保人一分为二看待,在调整起付标准时应考虑到欠发达地区和贫困人群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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