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医保实行同城同待遇(2)

医疗保险2018-11-28王新老师

  7月1日起,各城区参保人员再发生的外转诊医疗费用,统一在吉林市医保局基金结算部报销结算。

  转诊、转院的依据市医保局政策执行

  据介绍,各城区医保已审批慢性病、重大疾病待遇人员,继续享受慢性病、重大疾病待遇。

  办理转诊、转院的参保人员,依据吉林市医保局转诊转院政策执行,需到吉林市卫生局确定的定点专科办理转院手续。

  从2016年7月1日零时起,原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不属于市医保定点的),原则上继续提供医疗和购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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